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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海市图书馆视障/听障人士阅览室服务规则

一、本室是为视听障人士提供盲文书籍、盲文有声读物阅读、智能听书机、电子阅览等相关服务的阅览室。

二、本室只为视听障人士服务,对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士提供一对一服务,除陪同人员外,其他人士请勿入内。

三、视听障读者须出示有效证件(身份证及残疾证)进入阅览室。

四、盲文书籍每次限取一册、有声读物每次限取一盒,阅毕请放置于阅览桌上。

五、盲文书籍仅限室内阅读,不得外带;智能听书机外借请按照《珠海市图书馆智能听书机外借管理规定》进行借阅。如发现盗窃行为,除收回原书(或听书机)外,将取消读者证持证资格一年,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。

六、请爱护图书,不得在图书上折页、勾画、圈点、撕割、水浸、损坏图书加工标识等。如有污损,将视情节轻重,按书价的0.2至1倍赔偿,污损严重、无法修补的,按遗失处理,并按原价赔偿。

七、请爱护本室各种设施,不要擅自拆卸、移动各类机器、设备。为保障电脑系统正常运转,请勿私自修改电脑系统设置、删除软件、上传程序或资料等。如因使用不当导致设备、系统、软件损坏者,按本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八、凡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图书损坏、图书遗失,经本人申请,有关部门证明,馆领导批准,可免予赔偿。

九、请勿将食品、饮料、私人书刊等物品带入阅览室。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,如有遗失,本馆概不负责。

十、请自觉遵守并注意公共卫生,保持阅览室安静、整洁,不得喧哗、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垃圾。入室前,请将移动电话调整到静音状态,拨打或接听电话请移步室外。不得携带宠物进入室内。

十一、请读者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严禁浏览、下载或传播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、教唆犯罪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。

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珠海市图书馆所有。


珠海市图书馆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珠海市图书馆视障/听障人士阅览室服务规则

一、本室是为视听障人士提供盲文书籍、盲文有声读物阅读、智能听书机、电子阅览等相关服务的阅览室。

二、本室只为视听障人士服务,对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士提供一对一服务,除陪同人员外,其他人士请勿入内。

三、视听障读者须出示有效证件(身份证及残疾证)进入阅览室。

四、盲文书籍每次限取一册、有声读物每次限取一盒,阅毕请放置于阅览桌上。

五、盲文书籍仅限室内阅读,不得外带;智能听书机外借请按照《珠海市图书馆智能听书机外借管理规定》进行借阅。如发现盗窃行为,除收回原书(或听书机)外,将取消读者证持证资格一年,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。

六、请爱护图书,不得在图书上折页、勾画、圈点、撕割、水浸、损坏图书加工标识等。如有污损,将视情节轻重,按书价的0.2至1倍赔偿,污损严重、无法修补的,按遗失处理,并按原价赔偿。

七、请爱护本室各种设施,不要擅自拆卸、移动各类机器、设备。为保障电脑系统正常运转,请勿私自修改电脑系统设置、删除软件、上传程序或资料等。如因使用不当导致设备、系统、软件损坏者,按本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八、凡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图书损坏、图书遗失,经本人申请,有关部门证明,馆领导批准,可免予赔偿。

九、请勿将食品、饮料、私人书刊等物品带入阅览室。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,如有遗失,本馆概不负责。

十、请自觉遵守并注意公共卫生,保持阅览室安静、整洁,不得喧哗、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垃圾。入室前,请将移动电话调整到静音状态,拨打或接听电话请移步室外。不得携带宠物进入室内。

十一、请读者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严禁浏览、下载或传播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、教唆犯罪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。

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珠海市图书馆所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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